长县妇发〔2019〕9号
关于印发《在全县继续开展“平安家庭”
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妇联:
现将《在全县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15日
在全县继续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全面深化“平安长沙县”建设,根据长县政法发〔2019〕15号文件精神和“平安家庭创建”的具体要求,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总结平安创建实践经验,巩固和扩大平安创建成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充分调动广大家庭成员在创建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平安家庭促进社会稳定,为创建“平安长沙县”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创建活动以家庭为单位,以村(社区)为依托,以“六有六无”(家庭成员有平安创建意识、有学法守法意识、有安全防范意识、有诚实守信意识、有健康文明意识、有和睦相处意识;无家庭暴力行为、无非法宗教活动、无邻里纠纷、无涉黄涉赌涉毒行为、无传销行为、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为标准,全面提高广大群众对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知晓率与参与率,按照“全面铺开、层层评选、模范带动”的工作原则,实现平安家庭创建知晓率、参与率100%的工作目标。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7月15日—8月15日)
1、成立领导机构。各镇(街道)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班子,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平安家庭”的宣传与评选活动,各村要分片成立若干评选小组,对本村所有家庭进行评选。
2、制定工作方案。各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3、召开动员会议。各镇(街道)要召开村(社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规划工作进度,指导和组织各村(社区)开展创建工作。
4、广泛宣传动员。各镇(街道)要统一印制“平安家庭创建倡议书”发放到每个家庭,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电子宣传屏等宣传渠道,在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公园、广场、休闲农庄等群众聚集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目标,形成“家家话平安,人人享平安”的良好格局。
(二)评选阶段(2018年8月16日-10月10日)
1、 村(社区)评选“平安家庭”。由各村(社区)牵头,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将全村划分为若干片区,每个片区均需成立评选小组,对片区内的所有家庭进行评价,符合“六有六无”标准的方可评为“平安家庭”,由村(社区)颁发平安家庭标识。评选结束后,各村(社区)将评选结果归档并按1%的比例向镇(街道)推荐“平安家庭示范户”。
2、镇(街道)评选“平安家庭示范户”。村(社区)全部完成平安家庭评选后,镇(街道)启动“平安家庭示范户”评选活动,组成评选领导小组,根据村(社区)的推荐,对照“平安家庭示范户”标准,采取实地走访调查核实等方式确定本镇(街道)“平安家庭示范户”,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3、县级“平安家庭明星户”评选。各镇(街道)对照“平安家庭明星户”标准,根据推荐户数名额分配要求(附表1)推荐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并填写《平安家庭明星户推荐表》(附表3)和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申报汇总表(附表4),要求纸质档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于2019年10月10日前交县妇联,电子档发送至QQ邮箱:811601400 @qq.com(联系人:阳迎军 联系电话84091655 13808491619),县妇联汇总情况后交县委政法委会审确定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
(三)督查、表彰、总结阶段(2019年10月11日-10月30日)
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将根据情况进行督查、验收,主要考查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对知晓率和参与率低于90%的镇(街道)予以通报。对100户“平安家庭明星户”,县委政法委将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要通过电视电台、报纸杂志、网络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制作宣传片、版报、宣传册等多种形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好平安故事,提高公众对平安家庭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要注重典型带动,大力培育、广泛宣传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提升全县平安家庭创建水平。
(三)注重实效。“平安家庭”创建是全县平安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涉及全县的每个家庭,对提高平安创建知晓率、参与率最为直接有效,要借助平安家庭创建的契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对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宣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婚姻法》、《国家安全法》等,要借平安创建之机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爱国爱家思想情操,为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作贡献。
附件:1.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名额分配表
2.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考评表
3.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申报表
4.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申报汇总表
5.长沙县“平安家庭”示范户标准
6.长沙县“平安家庭”示范户申报汇总表
7.长沙县“平安家庭”标准
8.创建“平安家庭”倡议书
附件1
2019年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额(户) |
备注 |
黄兴镇 |
6 |
|
江背镇 |
6 |
|
黄花镇 |
6 |
|
春华镇 |
6 |
|
果园镇 |
5 |
|
路口镇 |
5 |
|
高桥镇 |
5 |
|
金井镇 |
6 |
|
开慧镇 |
6 |
|
福临镇 |
5 |
|
青山铺镇 |
5 |
|
安沙镇 |
6 |
|
北山镇 |
6 |
|
榔梨街道 |
6 |
|
星沙街道 |
6 |
|
湘龙街道 |
6 |
|
泉塘街道 |
6 |
|
长龙街道 |
3 |
|
合 计 |
100 |
附件2
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考评表
户主姓名:
考核项目 |
考评内容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学法用法无违法 |
家庭成员热爱祖国,热爱集体,热爱生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5分) |
入户走访,现场询问家庭成员是否熟知平安建设内容,没有进行宣讲或法律知识学习的分别扣5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扣20分。 |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宣传平安长沙县建设,熟悉平安创建的内容。(8分) |
|||
学法用法讲廉洁,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现象,无缠访闹访现象。(7分) |
|||
家庭和睦邻里亲 |
家庭成员坦诚相待,兄弟友爱,婆媳和睦,夫妻互敬互爱,无家庭暴力,自觉赡养老人。(5分) |
入户查看,走访邻里,在校学生家庭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家长学校活动,少一次扣5分;有家暴力或不贍养老人行为的扣15分。 |
|
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无邻里纠纷。(5分) |
|||
树立现代家庭教育观念,自觉利用“伴随成长”等平台科学教子。(5分) |
|||
崇尚科学讲文明 |
家庭成员知荣明辱,远离“黄赌毒”,不参与传销组织,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组织。(5分) |
走访邻里、实地查看未按考评内容做到的缺一项扣5分,扣完为止。 |
|
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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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俭持家,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5分) |
|||
安全防范无隐患 |
家庭成员自我防范意识强,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7分) |
调解邻里纠纷至少有3件以上方能得6分,少一次扣2分:有无理取闹、串联上访的,一次扣5分:发现违法犯罪丑恶现象,经查实,没有检举、揭发的,每次扣4分。 |
|
积极参与并善于调解邻里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之间、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为当地和谐稳定做出一定贡献。(8分) |
|||
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并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社会丑恶现象。(5分) |
|||
保护生态美环境 |
家庭成员低碳环保意识强。不烧煤炉,不开大排量汽车。(5分) |
现场勘查,未达到“家庭人均新植树或种花3棵、庭院绿化面积达30%、杂物摆放不整齐、庭院布局不合理的酌情扣分。 |
|
自觉净化、绿化、美化家居环境,积极参与栽花种草和环境整治,切实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5分) |
|||
杂物摆放有序,无乱搭乱建,无违法侵占集体和邻居地权、物权现象。(5分) |
|||
热心公益乐奉献 |
家庭成员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公益,乐于助人,家庭成员参与各类群防群治、邻里守望、平安创建等志愿活动不少于3次。(15分) |
参与志愿活动少一次扣3 分。 |
|
加分情况 |
家庭成员举报邪教活动、聚众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每次加1分;义务献血加1分;有捐资助学,参与募捐善举加1分;见义勇为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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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附件3
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申报表
户主姓名 |
性 别 |
籍 贯 |
出生年月 |
|||||
文化程度 |
政治面貌 |
考评 得分 |
||||||
家庭地址 |
||||||||
家庭成员 情况 |
姓 名 |
与户主 关系 |
文化程度 |
政治 面貌 |
就业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
主 要 事 迹 |
||||||||
镇(街道)党(工)委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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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委政法委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4
长沙县“平安家庭”明星户申报汇总表
报送单位(盖章):
序号 |
户主姓名 |
事 迹 简 介 |
家 庭 住 址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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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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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5 |
||||
6 |
附件5
长沙县“平安家庭”示范户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集体,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勤劳致富。遵纪守法,自觉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知法、守法、用法,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无理取闹,不打架斗殴,不煽动串联,不越级上访、违法上访;家庭成员中无违法犯罪行为。
2、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远离毒品,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家庭成员不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无吸毒、贩毒、制毒行为,不组织、参与赌博,不参与传销。
3、家庭环境和谐美满,家庭成员宽容谦让,诚实守信,平等相待,夫妻相互忠实,自觉赡养老人,关爱子女,无家庭暴力和虐待老人、妇女、儿童行为。
4、履行子女监管教育责任,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发生适龄子女辍学、外出务工、流浪乞讨等行为。
5、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熟知防火、防盗、防抢等各类防范知识,防范意识和能力较强,不发生火灾、爆炸、偷盗等安全事故。
6、善待他人,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亲朋间明礼谦让,邻里关系融洽和谐,无邻里纠纷。
附件6
长沙县“平安家庭”示范户申报汇总表
报送单位: 镇(街道) 村(社区)
序号 |
户主姓名 |
事 迹 简 介 |
家 庭 住 址 |
联系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说明:此表由村(社区)填报后交镇(街道)存档。
附件7
长沙县“平安家庭”标准
一、“六有”:
家庭成员有平安创建意识、有学法守法意识、有安全防范意识、有诚实守信意识、有健康文明意识、有和睦相处意识。
二、“六无”:
1.无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父母对子女和善,子女对父母孝顺,夫妻之间相亲相爱,家庭成员之间无身体上、精神上的伤害。
2.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家庭成员不到非法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家庭中无人加入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属灵真神教等邪教组织,不参入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不看不信不传邪教组织的宣传资料,旗帜鲜明地反对抵制邪教活动。
3.无邻里纠纷和越级上访:邻里之间无宅基地、自留地纠纷,邻里之间互通有无,互帮互助。反映问题先找组长,组长解决不了由组长带领找村长,村长解决不了,可以反映到当地政府或拨打12345热线电话,家庭没有到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上访的成员。
4.无涉黄涉赌涉毒行为: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无嫖娼卖淫、无赌博、无贩毒吸毒行为。
5.无传销行为:家庭成员有正当的收入来源,不受传销组织引诱,不参入传销。
6.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家庭成员不偷不盗不欺不抢,没有人受过劳动教养或劳动改造、刑法处罚等。
附件8
创建“平安家庭”倡议书
各位居民朋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是幸福的港湾。只有家庭平安了,社会才能安定有序;只有家庭幸福了,社会才能和谐。建设“平安长沙县”,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全县广大家庭的共同参与和努力,要用每家每户的“小平安”汇聚起全县的“大平安”,为此,我们倡议全县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并努力做到:
一、学法懂法不违法。主动学习法律知识,诚实劳动,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家庭和睦邻里亲。家庭成员坦诚相待,夫妻互敬互爱,科学教子,自觉赡养老人,无家庭暴力;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爱,无邻里纠纷。
三、自我防范讲安全。家庭成员自我防范意识强,熟知防火、防盗、防抢、防爆、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等防范知识。
四、热心公益乐奉献。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活动,扶弱济困,热心公益事业,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五、健康文明树新风。崇尚科学,勤俭持家,反对邪教迷信,远离“黄赌毒”,不参与传销行为,破除陈规陋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
六、平安创建意识牢。充分认识“平安家庭”创建的重要意义,家庭成员全员了解,积极参加,确保自身平安,家庭平安。
“平安家庭”幸福你我他,“平安家庭”创建靠大家。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积极投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长沙县”作出积极贡献!
长沙县妇女联合会
2019年7月